网络图:漳州55岁男子搭伙51岁妇人家中卖淫 嫖客只接老年人
工作不分高低,人类不分贵贱,卖淫,也不分年龄?漳州一55岁男子郑某因好逸恶劳手头拮据,收留一51岁的妇人在家中卖淫,搭伙收取床位费。
近日,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,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批准逮捕。
55岁的郑某被判过刑,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51岁的卖淫女张某专做老年人的生意,二人一拍即合,约定张某在郑某的住房内接待嫖客,郑某从中抽取床位费。
2015年11月7日,公安机关巡查时当场抓获郑某、张某,又顺藤摸瓜抓到卖淫女程某、李某及嫖客郑某甲、郑某乙。
这还真是另辟蹊径,知道老年人也有性需求啊!虽说都是生活所迫,但是人生在世,大家都不好过都在讨生活,不是卖淫嫖娼犯法的理由!恶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