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网上疯传各种对A女本人的传闻。
首先⑩被认为的A女照片是假的。
与DISPATCH确认到的A女完全是不一样的长相。
A女在相关酒店并非固定上班的全职女招待。
是以打工的形式在此地工作,一周1此,2周3次的程度。
A女的男友并非娱乐场馆的从业人员。
是做与中国进行的贸易行业。他劝说状告朴有天的理由是这样的:
男友的熟人:“4日上午与A某见面时她正在哭。询问原因时她表示被朴有天一行人戏弄了。起初真的想给他惩罚。”
最后,60万韩元封口费的传闻。有媒体报导“朴有天在关系结束后给了(费用)60万韩元”。
如果这个报道属实的话就违反了性买卖特别法。
某酒店相关人士暗示“当时有个N小姐在桌子上跳艳舞,朴有天给了30万韩元左右的小费。可能是和这个搞混了。”
A女方面也对这个部分强烈否认。
A某的朋友说:“绝对没有以性关系为代价拿过钱。60万的传闻是谣言。”
朴有天现在在江南区厅担任公益服务中。
江南区厅16日与DISPATCH通话时表示“公益人员下班后就可以被看作是平民百姓”。
回避了不妥当场所发生相关系的部分,表示“是上班时间之外发生的事情,法律处分下来的话会跟区厅联系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