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少年网购仿真枪被控走私武器获无期徒刑

  • 发表时间:2015-09-22 18:00 | 优美女人网(www.umelady.com) | 点击数:
  • 不求儿养老,只求他好好活着。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、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,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、维持无期徒刑原判。曾为卖仿真枪小贩辩护、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,少年购买仿真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,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,且未收到货物、未流入社会,希望改判无罪。福建高院认为,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,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,量刑适当。

    网购仿真枪被抓

    四川少年刘为明(化名)1996年4月生,刘为明通过QQ向台湾卖家网购仿真枪,2014年夏天他独自一人在家,被千里迢迢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。母亲胡国继记得,那天夫妻俩赶回老家割稻谷,听说儿子被抓,匆忙赶回,对方解释说他走私武器。

    我们老百姓哪懂那些啊,我们父辈以前都拿气枪打鸟打野兽吃,儿子从小喜欢玩具枪,买仿真枪顶多就是玩真人CS,或在家显摆显摆。胡国继坦言,最初发现儿子跟台湾卖家买仿真枪的时候,没觉得有多大事,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枪,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。

   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,2013年8月,刘为明开始通过Q 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,2014年7月1日前后,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。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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